患者赔偿医生26万后被判刑!(附湘雅医生江凤林维权案二审最新进展)
2018年11月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倍受全国关注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江凤林医生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及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审谈话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接待室举行。
在公布江凤林医生维权案二审进展情况之前,先说一个最近被舆论热议的真实案例。因为这个案例与江凤林医生的遭遇极其相似。
先说一个案例:患者殴打医生,赔偿医生26万后依旧被判刑
据新民晚报10月26日报道,今年8月1日凌晨,章某因胃疼到上海宝山区某医院就诊。因嫌候诊时间过长,把当值的杨医生,打到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面颊部软组织挫伤。
事后,章某赔偿26万,获得了杨医生签署的《谅解书》。但他仍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最终获刑半年。
之所以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还仍被宝山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是因为被害人杨医生经鉴定,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面颊部软组织挫伤,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微伤。
事后,虽然杨医生谅解了章某并签署《谅解书》,章某家属也积极赔偿了杨医生医疗费26万元,但结合最高法、最高检等部委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明确:“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
检方认为,今年10月16日,2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这给暴力伤医者再次敲响了警钟,医生与患者之间需要多一份尊重和体谅,对于暴力伤医者,法律必将严惩。本案属于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当值医生的故意伤害案件,所以,为保障医生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应依法严肃处理。
江凤林医生维权案11月1日二审庭前谈话情况
在这之前,之所以先引述发生在上海的“赔偿医生26万后依旧被判刑”的案例,是希望上海检察院与法院坚决贯彻执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委“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的做法,能够在全国得到真正地落实,不留死角!接下来,说一下湘雅医生江凤林维权案11月1日二审庭前谈话情况:
昨天上午九时三十分,倍受全国关注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江凤林医生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及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审谈话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接待室举行。主审该案的行政庭副庭长吴树兵法官主持了当天的谈话。涉案四方上诉人江凤林、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刘某白均当场参加了谈话。
主审法官针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询问。根据案件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代理律师周涛认为:一审判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甚至审定错误。刘某白根本不存在主动投案及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情节,一审法院的相关事实认定错误。
2、公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对刘某白处罚畸轻,完全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医违法犯罪不得降格处理”的规定。
退一步说,即使刘某白存在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也不能改变处罚形式,应该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进行处罚,即处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3、对于长沙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程序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充分保证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论的权利。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案属于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当事人提出要求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以便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这场庭前谈话,由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的周涛律师团队专程从北京飞往长沙为江凤林医生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周涛律师团队是专门从事行政诉讼的专业团队。
(左周涛律师,中江凤林医生,右何晓伟律师)
江凤林医生维权经历近19个月之久,这其中的心酸和煎熬只有江医生本人知晓。
江凤林维权经过
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一如往常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出诊的江凤林,遭到患者家属刘某白(湖南大学工会副处级干部、中共党员,曾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工作,湖南大学至今未对其进行处理)的殴打。片刻间,诊室内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扰乱。当天诊室于9点46分被追停诊,导致30个号源无法开放,部分已挂号患者无法就诊而被迫全部退号。起因仅仅是江凤林按照医院的规定,没有为急诊患者刘某白的家属办理住院(按照医院规定,急诊患者只能由急诊科办理住院手续)。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作出对刘某白罚款500元、不予拘留的决定。江医生不服!认为公安局明显偏袒、处罚从轻,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复议结果: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责令岳麓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政府令其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不仅没有更正错误,反而罚款从500元降至200元,不予拘留。
江医生依旧不服,再次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更让人大跌眼镜:长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肯定并维持了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江医生被逼无奈,依法向法院起诉,一纸诉状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江医生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庭。
2018年3月14日,江医生再次收到法院传票,原定于3月16号的开庭审理因法官生病,延期至2018年4月19日开庭。
2018年4月19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江医生状告政府和公安局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案,如期开庭,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2018年7月16日,江医生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江凤林)的全部诉讼请求。江凤林一审败诉。
2018年7月27日,江医生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2018年11月1日上午九点半进行二审庭前谈话。
庭前谈话的最后,江医生诚挚地感谢法官耐心听取上诉人的意见,认真对待本案。在现在严惩医闹的大环境下,江医生希望各方都必须实事求是,敢于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希望法官可以公正评判,强烈要求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不负众人所盼,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全国医务工作者一点信心,一线希望,让千百万医务人员可以有尊严的为守护生命而努力工作。
江凤林医生特别感谢社会各界对本案的高度关注,感谢全国医务人员对本案的关注与呼吁,感谢周涛律师团队和何晓伟律师为医生维权案所作出的辛苦努力。期待通过本案的二审公开公正审判,能够让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主审法官吴树兵副庭长认真听取了江凤林医生的最后陈述,同时郑重表示会将今天谈话听取的意见提交给合议庭讨论,合议庭会慎重考虑上诉人的合理诉求,依法秉公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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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医生状告警察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此判例必将影响深远……
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凤林医生告诉我,他状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医闹伤医事件中的不作为一案,已经收到法院的传票,开庭日期定在3月16日上午9时30分。
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刘某(副处级干部)与其父亲陪同其母亲到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就诊,因其母亲病情比较严重,于是接诊医生江凤林建议其挂急诊就诊,患者一家也接受了退号转挂急诊的建议。
然而过了大约半小时之后,刘某及其父亲又来到江医生所在的诊室,称其母亲病情严重,需住院,要求江医生立即为其母亲办理住院手续。江医生告诉他们,既然已经转挂急诊科就诊,就只能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刘某的父亲随即拍桌辱骂江医生没有医德,刘某紧接着向江医生扑来,进行抓扯撕打,由此造成江医生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及眼镜被打坏,且造成诊室内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扰乱。当天该诊室于9点46分被追停诊,导致30个号源无法开放,部分已挂号患者无法就诊而被迫全部退号。
事发后,湘雅三医院报了警,但刘某却已逃离现场,直到下午两点多钟才迫于压力而到岳麓公安分局银盆岭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刘某并没有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无论是对纯属其本身无理取闹的事发起因,还是对事发的经过,始终都在避重就轻百般推诿,对自己故意殴打抓扯江医生并致其受伤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更为恶劣的是,刘某竟然还谎称江医生的伤害和眼镜的损坏是自己80多岁的父亲造成的,将自己的打人行为美化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免受医生的殴打。
然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对刘某进处罚时,仅仅只听信刘某的单方面的陈述和辩解,而对完全能够证明刘某确有攻击伤害江医生的行为的直接目击证人蔡某的客观真实的证词却完全不予采信,仅处罚了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而对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却没有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公安机关这样一个明显偏袒、从轻的处罚,江医生不服,依法提出申请复议。复议结果: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即岳公(银)决字[2017]第0766号,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然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其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却不仅再次没有对刘某的故意伤害原告身体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反而在没有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情况下,对刘某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了处罚,对其罚款从五百元降至了二百元,降格处理!
江医生不服,第二次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长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肯定维持了公安局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在江医生的诉讼请求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违反法定程序,不仅伪造其将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湘雅三医院的时间,而且在其原本第一次已认定江医生是受害人情况下,在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时,却没有按规定送达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给江医生。
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其第一次复议决定书中,既然认定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适用法律错误,并且没有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原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但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面对公安机关再次降格处理的行为,却又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完全漠视法律规定及公安部等九部委的联合发文对涉医案件不得降格处理的要求。
江医生被逼无奈,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近日,江医生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庭。
公权机关依法行政不是一句口号。江医生状告公安局和政府在医闹伤医案件中不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可能是首例,开了先河。但只有这样的首例和先河多起来,灾难深重、负重前行的中国医护才能真正走过泥泞,走向未来!而这未来,又何尝不是中国法治、所有患者、所有人的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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